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的风景名胜区功能区划模式探讨
目前,风景名胜区规划中有关分区内容很多,涉及多个方面,比如在《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明确提出风景名胜区应依据规划对象的属性、特征及其存在环境进行合理区划:当需调节控制功能特征时,应进行功能分区;当需组织景观和游赏特征时,应进行景区划分;当需确定保护培育特征时,应进行保护区划分。由此可以看出合理的功能区划,对有效保护和利用有限的风景资源,促进风景名胜区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此。本文通过分析现有各种分区模式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风景名胜区管理实际提出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的风景名胜区功能区划模式。
风景名胜区 土地利用 规划设计 资源管理
易桂秀
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风景园林所
国内会议
广州·深圳
中文
8-12
2008-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