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创新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模式选择研究

  有效地保护自身重要的商业秘密对企业尤其是创新型企业维护自主的创新成果和市场利益均十分关键。竞业禁止制度和禁令制度是两种历史悠久,功能丰富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模式。企业在选择运用不同的模式保护自身的创新成果时,应当明晰其理念基础、法律依据和适用条件。同时注意综合运用多重法律保护模式,以构筑高效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经济法 商业秘密 管理制度 法律保护

欧广远

河南省社科院法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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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