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语境下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属于私权,而行政执法则是行政机关依公法而主动行使的职权行为,在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是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性质和定位,成为战略实施和战略效果的的热点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存废的争论应当限于是否要继续保留行政处罚。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并不排斥行政手段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行政处罚继续存在并最终弱化符合有限政府理念。优化行政执法应当妥善处理行政与司法的程序关联以及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中的问题。
知识产权 管理制度 法律保护 行政执法
肖尤丹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无锡
中文
308-320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