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行水排污权交易的模式及问题分析--基于太湖流域试点的初步结论
排污权交易是在“总量控制”前提下,政府将排污权出让给排污者,并允许排污权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政策框架是近期我国环境经济政策中的热点与难点。本文基于各地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的进展情况,比较分析了江苏和浙江两省的实践模式,指出排污交易政策在定位、框架、技术与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并从政策理论体系建设、能力建设以及技术支撑三个角度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水排污权交易 排污许可证 有偿使用 总量控制
叶维丽 毕军 于洋 刘蓓蓓 张炳 李云生 吴悦颖
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南京210093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水环境部,北京100012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279-287
2008-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