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孔子之平等理念与等差实践

  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建立在血缘纽带基础之上的宗族等级社会。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是维护这一社会制度的。同时,孔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人性论也体现了其平等思想。但孔子对人性平等的认同并不表示否认个体后天的差别。孔子之所以提出人性论基础上的平等理念和社会现实基础上的等差实践,就是为了给人们在充满了等差的社会现实中追求平等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孔子看到了社会上的等差,不平等,他不仅没有忽视、否认或者试图掩饰这一点,而是给予了这一社会现象以合理的解释,并提出了应对的方法,将看似矛盾的平等思想与等差实践很好的结合起来,使得“德位分离”成为可能,赋予了位高与位卑者,包括君臣之间相互尊重以理由,从而使得士人得以保持其人格独立,从而使得人与人之间相互的尊重成为可能和应该;同时也使得“无有所阿”的法律平等思想成为可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孔子 平等理念 等差实践 人性论

张志宏

上海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 上海2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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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