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信托业破产重整研究--以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为例

  宁夏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属于《破产法》实施后我国首例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重整,对信托业的改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在国务院正在制定的《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背景下,对该案例的梳理研究,不仅对《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立法具有参考价值,而且对我国信托业、非银行金融业乃至对我国金融业的监管、规范都将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信托业 企业破产 重整机制 金融监管 体制改革

陶广峰 张晓云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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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制度变革与金融法学科建设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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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

2009-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