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统合规制改革与金融服务法体系的建立
对我国金融产业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作为传统金融行业存在的银行、证券、保险,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实行的仍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的市场被“分割”、监管被分割,当然难以形成一个统一且成体系化、理论化的金融法。同时探讨了国际上金融监管的统合规制趋势,并对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以及金融服务法体系的建立进行了阐述。
金融业 统合管理 体制改革 金融服务法
杜晶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89-296
2009-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