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构建中的道德风险法律控制

  本轮金融危机的爆发再度引发人们对存款保险制度构建的思考,作为金融安全网三大支柱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从存款保险制度引发道德风险的含义及产生原因入手,以现今各国法律对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的规制为借鉴,为我国今后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提出建议。笔者认为为降低道德风险,我国应致力于建立强制性限额存款保险制度,在保险费率的选择上应为风险差别费率,建立一个政府型的存款保险机构,并以“风险最小化”为原则赋予其必要的职责和功能。同时配合该制度的设计构建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如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等也是减少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的必要条件。

金融业 安全管理 存款保险制度 道德风险 法律控制

陈玉婵

中央财经大学

国内会议

金融法律制度变革与金融法学科建设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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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331

2009-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