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重构独立金融法学科的设想--从应对金融危机到金融法律制度变革再到金融法学科重新定位的思考

  这次必然爆发的金融危机告诉我们:金融作为以货币资金融通为特征的一种价值运动,在货币纸币化和资产证券化的趋势下,人与人之间正在形成和发展一种价值信息关系(其表现形式为价值符号关系);从而,金融法律制度变革的重点也将取向调整价值信息关系(价值信息关系是一种新的社会关系),金融法过去规范实际资本行为(如投融资等行为,下同)已转向规范虚拟资本行为,它也就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那么,由此建立独立的金融法学科也将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过去已有的金融法学也许只应定位于金融法规学,但作为调整价值信息关系的金融法及其金融法学,要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却还有待金融法本身的深入发展和对之更加深入的论证。

金融法学 学科建设 金融危机 法制变革

陈乃新 王伟叶 扶婷 王玉娟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国内会议

金融法律制度变革与金融法学科建设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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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398

2009-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