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信托法的教学定位
通过信托法是纯粹的普通法系中的有关财产权利的法律制度安排,是“可与人类想象力媲美”的金融创新之源泉的论述,本文作者强调在新型的金融法教学体系中对法学院中信托法的教学定位给予新的认识,指出金融法教学应有和国际接轨的新思路,并且在教学过程中要立足于崭新的金融法学体系中,同时强调了与基础法学之间联系的重要性。
高等院校 信托法 金融法学 教学体系 角色定位
肖丽娟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15-420
2009-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