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议临床法医学鉴定标准的实用

  本文根据目前中国临床法医学鉴定的现状,结合笔者多年的基层临床法医学鉴定工作实践经验,以及对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的理解和认识,并提出了“轻伤”可以作为唯一的损伤程度鉴定标及“道标”作为一个“功利性”标准的观点,同时探讨了标准的制定和实用性的问题。

法医学鉴定 损伤程度 评定标准 临床应用

郭凤军

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 163311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五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大连

中文

151-152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