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与侦查员的配合
由于工作方式、方法、对象的不同,侦技人员之间始终存在着一个相互配合的问题.本文分析了产生侦技配合障碍的陌生、顾虑及不信任等原因,探讨了如何进行配合及配合的意义:1.在法医第一次进人现场之前,先期接到报案和先到达现场的侦查人员要将所了解掌握的情况简洁明了的告之法医,知道什么告之什么;2.侦查员相信法医,但又不能完全局限于法医的结论。
刑事侦查学 法医人员 侦查员 侦技配合
孔传兴 孙建波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3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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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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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32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