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鉴定意见看中国特色鉴定体制的进一步构建

  本文结合刑事诉讼法中“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的行为,从四方面探讨了中国特色鉴定体制的进一步构建:1、鉴定人队伍将进一步走向中立;2、鉴定机构层级制度将逐步消解;3、鉴定相关人的参与和救济权利将更加充分;4、技术顾问制度将适时建立。

司法鉴定 体制构建 鉴定意见 刑事诉讼法

董延明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 510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五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大连

中文

347-348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