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鉴定意见看中国特色鉴定体制的进一步构建
本文结合刑事诉讼法中“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的行为,从四方面探讨了中国特色鉴定体制的进一步构建:1、鉴定人队伍将进一步走向中立;2、鉴定机构层级制度将逐步消解;3、鉴定相关人的参与和救济权利将更加充分;4、技术顾问制度将适时建立。
司法鉴定 体制构建 鉴定意见 刑事诉讼法
董延明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 510000
国内会议
大连
中文
347-348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司法鉴定 体制构建 鉴定意见 刑事诉讼法
董延明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 510000
国内会议
大连
中文
347-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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