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权的宪法规制--以我国宪法文本为例
军事权的权力内涵和作为特殊的行政权的权力性质决定了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离普通民众最远的权力,具有高度的技术性、政治性和秘密性,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对军事权的规制显得尤为重要并且有着特殊性。现行宪法文本对军事权的规制,主要体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将军事权纳入宪法的调整范围,并确立军事权的归属和机构设置;另一种方式则是设计具体机制来控制军事权的启动停止和运行过程,其中启动机制是约束力最强的,也是最容易规制的。
军事权力 宪法规制 体系构建 合理配置
宦吉娥
武汉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济南
中文
191-206
2006-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