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朝的盐商与皇室财政
据乾隆朝《大清会典》记载,乾隆十八年的税赋,盐税为5,560,540两。至嘉庆十七年盐税为5,797,645两。历经清朝盛世,国家的重要税收之一的盐税似乎没有增加。反观皇室财政,由乾隆初的数十万两到乾隆晚期达一、二百万两。从本文的讨论可知,乾隆初期原本交给户部的盐政衙门经费,改解内务府;衙门的运库银两借给商人,利息却归皇帝所有;盐商欠税课,查抄家产也归皇帝所有。因此,户部与皇室财政的消长可以看出盐商对于皇室财政实质的贡献。
清代历史 乾隆时期 盐商贡献 皇室财政
赖惠敏
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国内会议
庆祝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成立80周年--明清档案与历史研究学术讨论会
北京
中文
66-67
200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