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科技法制目标的重构及其制度化
中国农业科技立法及政策性文件表明当下中国农业科技法制的目标为“产量确保型”。其对产量的过分强调招致环境负面型农业科技的普遍适用及传统生态型农业生产方式的灭失,以至于农产品尤其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农业环境资源破坏严重等问题。为克服上述问题,本文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下农业的多功能性提出中国农业科技法制的目标应转向“生态产量质量协调型”并在技术控制主义理念指导下使该目标获得制度化。
农业科技 法制目标 可持续发展理念 技术控制主义
齐虹丽 李亮国 李键
昆明理工大学
国内会议
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 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
武汉
中文
72-75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