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责任视野下的惩罚性赔偿初探
中国在199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食品安全法》92条第2款的规定沿袭了前法的基础。本法对于其实际中产生十倍的赔偿金困境,深入地分析了其原因的起因,根据国外近年来围绕惩罚性赔偿问题上产生的变化,初步讨论了惩罚性赔偿的经济法属性,探讨了《食品安全法》92条笫2款是否能设置超过十倍赔偿金的可能性。
侵权法 惩罚性赔偿 经济法责任 消费者权益
程琦早成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法学系
国内会议
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 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
武汉
中文
110-114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