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实施之新思考--基于农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
农村工业污染日益严重,污染事故频发,损害赔偿有效救济不足,农民人身权、财产权难以保障。基于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理论,提出农村环境责任保险以切实保障农民权利。运用多学科交叉的理论分析方法,诠释农村环境责任保险的内涵,理论结合实际阐述其实施必要性。从农村工业企业自身、法律制度环境、乡镇政府等三方面分析农村环境责任保险实施之困境,并提出农村环境责任保险实施的有效策略。
农村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权益保护 工业污染 策略管理
侯娟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国内会议
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 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
武汉
中文
155-160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