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行政法研究

  日前,农村的环境污染不断加剧,如何更好的治理农村环境已经引起各界的高度关注。在政府主导型环境保护模式下,政府对于农村环境的治理发挥着主要的作用。但是目前由于政府职能的缺位以及农民参与权的缺失等原因,导致农村环境问题不能得到良好的治理效果。本文从行政法的角度出发,以农民参与权为基点,建议在农村环境治理的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等方面吸收农民参与进来。

农村环境治理 农民参与权 行政法 模式分析

白燕茹

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 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

武汉

中文

340-343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