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建筑业农民工权益保护研究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中的大量剩余劳动力转向城市建筑行业,建筑业农民工在劳动者总量中占有很高的比重。建筑业农民工绝大多数是由“包工头”组织带领到工地上进行建筑施工的农民,他们是生存在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做的是苦、脏、累、难、险、重的工作,在施工中比较容易出现伤亡等情况。由于目前建筑业施工的“包公制”用人模式,建筑业农民工不直接与施工单位发生劳动关系,他们大都和包工头口头约定工作的性质和用工工资,加之建筑工地用工的数量性、时间性、流动性特点,导致现实情况中基本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更别说用人单位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由于没能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农民工很难依法维护自己应有的劳动者权益。立法对建筑业农民工应有的保护功能缺失,导致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包工头的现实冲突比较激烈,这对于保护农民工利益非常不利,建筑业农民工劳动者权益保护日益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农民工 权益保护 中国法律 建筑行业

吴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 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

武汉

中文

404-407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