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多元化--基于多中心理论的视角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传统的政府单一供给主体无法满足农村公共物品的现实需求,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引入多元供给主体成为一个新思路。本文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基于多中心理论的视角,从农村公共物品多元供给主体的职责界定和多元供给主体之间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两个方面提出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具体内容。

新农村建设 农村公共物品 供给主体多元化 多中心理论

崔晓芳

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 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

武汉

中文

412-414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