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法制变革年代的诉讼话语与知识变迁--从民国时期的诉讼指导用书切入

  18世纪中叶以来为官方所禁的讼师秘本,在民国初期又重新被不少书局刊刻与销售,但是到1920年代以后,它们曾经一度恢复的市场,又为另一类新式诉讼指导用书所取代。这两类诉讼指导用书均是以传授撰状技巧、提供状式范本为主要内容,其间的最大区别在于,新式诉讼指导用书明确以法律适用为争点,强调据法争讼,而旧式讼师秘本则倾向于运用冤抑控诉的策略,注重以情动人。民国时期出版的诉讼指导用书所展示的示范性诉讼话语之微妙转变(道德话语衰落与法律话语兴起),同时在另一层面上反映了其时发生在司法场域中的知识转型。而这一切,都源自于近代法律教育所传播的专业知识,逐渐落实到司法场域参与人身上所引发的效应。透过这些看似细微的诉讼话语变迁,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重新审视1920年代以后中国司法所经历的艰难但深刻的现代转型。

诉讼制度 司法改革 民国时期 职业道德

YOU Chen-jun 尤陈俊

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Beijing 10087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近代社会与法治变迁”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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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63

2008-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