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某市工伤死亡赔偿的现状、问题及完善对策
作为我国五大煤田之一的皖北某市,其工伤死亡赔偿体系虽有自身的特殊性,但更代表了目前我国工伤死亡赔偿的现状。通过对其工伤死亡赔偿实践的全面考察,可以发现现行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如:不同行业工伤死亡赔偿差距较大,制度公平性不足,各行业攀比心理严重;由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煤炭企业责任赔偿由于立法层级不高、规定不尽合理而不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统一性和持续性;因供养亲属范围的确定上采取“一刀切”的规定且年龄设置过高、交通事故工亡赔偿中的逻辑错误与矛盾以及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水平偏低等原因导致的工伤保险制度自身存在缺陷,人性化不足,某些规定不尽合理等。针对现行工伤死亡赔偿制度存在的不足,国家应在建制理念上以公平、正义、共享的时代要义取代以前保障稳定的制度理念;适度调整和扩大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范围;提高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标准;以工亡职工为本,切实改进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竞合时的赔付流程。
工伤保险 死亡赔偿体系 待遇标准 赔付流程
赵永生 李开文
安徽淮北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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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523
2007-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