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政府应急能力研究
突发公共事件特指政府公共管理领域所遭遇的紧急情况,必须迅速作出决断、并需要付出沉重代价才能摆脱困境的一系列事件。公共突发事件的表现的形式多种多样,涉及面也极为广泛。面对错综复杂、难以避免的各种急性事件,作为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者和公共安全责任者角色的各级政府,必须寻找积极有效的对策,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化解各种危机,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和社会的安全。本文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角度浅析政府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政府应急所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完善的地方。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政府应急能力 管理体制 信息公开
张画炜
大连市金州区环境保护局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内会议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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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438
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