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立法完善
本文根据《公约》的内容,结合有关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我国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立法完善。本文认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应扩大至一切可能产生犯罪所得及收益的犯罪,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与《公约》的指导性要求和实质精神相一致。
刑法 洗钱罪 立法完善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樊凤林 刘东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311-318
2006-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刑法 洗钱罪 立法完善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樊凤林 刘东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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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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