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反腐追诉机制的完善
我国刑事诉讼在价值取向上一直侧重于控制犯罪,就打击腐败犯罪而言,这一点与《公约》要求强化打击犯罪的思想刚好吻合。但就具体制度的设置而言,却与《公约》的规定有相当差距。本文对其相关问题加以研究,从而相应的修正刑法,适当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更加完善的腐败犯罪的追诉机制。
刑事诉讼法 立法完善 价值取向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葛柯壮 张震
上海社科院法学所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402-410
2006-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