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上海市世博会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讨
本文介绍资产证券化涵盖的范围大致可分为金融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证券化、不动产证券化、欧洲型证券化。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关注的重点是要明确资产的所有权及现金流的请求权,从而保证投资者的权利能够实现。对于世博会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对策,本文建议采取法律主导市场模式,制定单独的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并大力发展我国债权市场。
金融资产 法律制度 证券化 十一五规划
许凌艳 朱国华 魏建华
复旦大学法学院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法律事务部
国内会议
中国经济法治论坛首届学术研讨会暨“十一五规划与中国经济法”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30-138
2006-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