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公平原则视野下的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探讨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十一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市场机制很多,其中,财政法无疑是一个重要手段。但需注意的是,财政以及财政法的有效调节,必须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之上。鉴此,本文从财政公平原则出发,就如何协调区域之间经济的均衡发展作些探讨。
区域经济 市场机制 财政公平原则 十一五规划
华国庆
安徽大学法学院暨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中国经济法治论坛首届学术研讨会暨“十一五规划与中国经济法”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52-157
2006-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