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的思考
我国目前的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实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并存的双轨制鉴定体系。文章通过比较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法律性质,对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本身的缺陷进行了详细分析,同时指出当前司法鉴定的制度也不够完善,本身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化和法制化。通过对我国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的反思和分析,可知该制度存在的问题是复杂的,应当从根本上区寻找一条新的途径来构建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才能科学地、公正地解决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的医疗技术问题。建议如下:理顺鉴定机构的体系,建立独立、统一的鉴定体系;改变鉴定结论质证的路径依赖,完善司法鉴定制度。
医疗损害 技术鉴定制度 医疗事故鉴定 司法鉴定 立法完善
张靖
首都医科大学卫管学院卫生法学系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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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2009-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