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对个体口腔诊所实施量化评分监督管理的分析
2006年石景山区卫生监督所依据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个体口腔诊所构量化评分标准(试行)》并予以实施,分别以三个得分档次确定A、B、C三个等级,通过对24家口腔诊所量化评分管理,对取得的成效进行分析,以探讨医疗卫生监督管理的新模式。
个体口腔诊所 监督管理 量化评分制度
吴丽萍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00043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45-147
2009-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个体口腔诊所 监督管理 量化评分制度
吴丽萍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00043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45-147
2009-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