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一起医疗赔偿纠纷案看我国医疗纠纷法律领域诸问题

  文章以一例家属放弃治疗致患者死亡引发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为例,探讨了我国医疗纠纷在法律领域中的相关问题。本病例经区、市两级医学会鉴定,区级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市级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为构成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法院依据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判决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等各类费用。结合本案及我国目前处理医疗纠纷存在的问题,指出法律适用“二元化”,且鉴定双轨制及鉴定本身存在缺陷。认为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中过分依赖医疗鉴定结果,同时医疗鉴定结论的鉴定人不出庭接受质证,判决结果存在不公正的现象。提出,由于目前医患纠纷案件的法律现状,在国家倡导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政策指引下,应加大这类案件立法力度,使其逐步完善并不断提高法官的整体执法水平和能力。

医疗赔偿纠纷案 医疗事故 鉴定双轨制 立法完善

沈霞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9医院

国内会议

北京卫生法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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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92

2009-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