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民国法律形态与女性写作

  民国法律形态的变化对作家的写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法律所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拓展了写作空间,带来了写作生态的变化。法律文本中所体现出来的人权、平等等现代观念和现代意识,也必然渗入作家的文本当中。对于民国时代的写作来说,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值得关注,那就是女性写作数量的增多和质量的提高,出现了当时和之后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一系列女作家,如苏青、张爱玲、萧红、陈衡哲、凌叔华、林徽因、苏雪林等。

文学评论 女性作家 文本空间 法律形态

倪海燕

广东省肇庆学院文学院

国内会议

“民国社会历史与中国现代文学”学术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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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01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