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软法之治和社会建设
依法治国是治国方略,也是社会建设的根据和保障。而这里的法,不仅是指硬法,更是指软法。软法容易被忽视,事实上也长期被忽视,未得到全面和有效的实施。软法更触及社会生活的细节,触及社会问题的根本。软法不彰,则硬法难以落实。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都出现了软法目标很高、但实施机制缺乏或不力的“不对称性”特征。需要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更新法治、社会发展理念和观念,创新法律实施机制和方法,以新态度、新热情和新机制的对待软法,搞好社会建设,实现以“软法之治”为特征的社会良治。
社会管理 法制建设 人权保障 社会关系
柳华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34-39
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