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问题研究

  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是食品安全的基本保障,关系到食品安全领域正常秩序的建立和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死存亡。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原因之一是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的不尽合理。中国现在实行横向上以分段监管为主,辅之以种类监管、纵向上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监管的模式。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在横向上应建立单一的按种类监管的模式,由农业部门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由质监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从源头到产品的监管;纵向上应根据食品生产地、加工地和销售地的范围,合理的划分中央和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事权,以期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和效率。

政府职能 食品安全 监管机制 法律关系

韩志红 隋静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二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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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66

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