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改革着手防治腐败--关于国内外比较与我国借鉴措施的研究

在目前阶段,制度反腐的关键,应该是“从重从快”,即,从重是深度,从快是程序。因为干部腐败的根源之一是行政体制改革滞后。所以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应该是:研究和建立“一级连带责任、二级连带责任或三级连带责任”的、严格而及时的行政负责制度。监督行政运作的程序必须是:“受理一调研一答复-保护”的法定公开程序。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应该是:政、法责任清晰,刑、民双管齐下。必须建立“四位一体的举报制度”,即,证人保护制度;举报登记-调查-公布制度;司法程序-归档-湮灭制度和机构-人员-负责制度。
贪污受贿 制度改革 监督机制 战略目标
韩小鹰
同济大学法学院国际合作中心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52-60
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