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自然人属人法连结点理论与实践之比较研究*--兼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经常居所”之界定

  作为自然人属人法的主要连结点,住所、国籍及惯常居所等均有利弊。从各国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和欧盟晚近的理论与实践看,惯常居所则是自然人属人法原则的主要或首选连结点。尽管英国、美国及欧盟在实践中对惯常居所的界定各异,但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所确立的“经常居所地法原则”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国际私法 属人法 经常居所 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刘仁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2011年“国际私法全球论坛”

北京

中文

229-256

2011-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