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委员会民主决策
本文分析了检察委员会决策的合理性与挑战,探讨了检察委员会与检察长决策的冲突与协调,并对检察委员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问题进行了反思。本文讨论表明,总体上看,影响检察委员会科学决策的关键在于处理好检察委员会决策与检察长决策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及决策时如何落实民主集中制,其中又以作为检察委员会制度灵魂的民主集中制为要。事实上,实践中出现的强势检察长,弱势检察委员会的现象主要就在于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原则没有切实贯彻。因此,必须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构建科学、合理、可行的检察委员会决策制度。
检察委员会 决策制度 民主原则 协调机制
姚建才
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检察院 331500
国内会议
济南
中文
426-435
2010-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