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制导”,真的可以吗?
本文的基本主张是,对量刑必须进行规范,对自由裁量权必须给予基本的法律控制。因此,对量刑基准等许多基础性问题的把握与探讨具有正当性、必要性与可行性。但这绝对不意味着作者认同将司法中的量刑推向另外一条道路的做法,即将量刑这个复杂问题简单化、数字化,甚至电脑化。量刑工作不能进行“精确制导”,更不适宜“数字化”、“电脑化”。这样既做不到,也不可以。
量刑精确制导 司法数字化 自由裁量权 法律控制
蔡道通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89-95
2009-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