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诉讼模式建构中司法判断之社会性
司法的本质在于判断,本文首先阐述了刑事诉讼法中司法对象的界定和判断标准,然后从心理和事实证据角度提出了判断方法,通过独审、参审抑或陪审团的合理分工达到维护司法公正的效果。
刑事诉讼法 运营模式 法制建设 司法判断
张敬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146-149
2008-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刑事诉讼法 运营模式 法制建设 司法判断
张敬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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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49
2008-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