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破产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的调整

  我国新企业破产法虽然对出资人权益调整做了相关规定,但尚需明确和细化,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为了实现重整制度应有的价值目标,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使参与重整的各方当事人对自己的权益有一个明确合理的预期,笔者建议,在破产重整立法或有关司法解释中应明确公平、公正原则的内涵及对出资人权益进行强制调整的标准。

破产法 企业破产 出资人 权益调整

刘宁

国内会议

200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年会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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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221

2008-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