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恶意阻碍重大决议形成的处置办法

  笔者最近承办某公司业务,委托人的要求是:在保持公司持续稳定运行的情况下,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笔者主要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恶意阻碍重大决议形成的处置办法提出了建议,并对外商投资法律的修改提出了期望。

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董事会 股权转让 法律规制

韩鹰

广东海信现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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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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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298

2008-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