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刑事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

  以刑事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为目标的刑事司法改革,在理念与原则上应当贴近司法改革的大方向。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重塑,关键在于建立以司法裁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构造;在司法机构的内部关系上,应处理好司法机构的整体独立与司法人员的个人独立之间的关系,彰显刑事司法功能的特质,实现司法的本我定位。

刑事司法 制度改革 优化配置 人民法院

熊秋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江西井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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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16

200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