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案件程序简化制度构建刍议
优化职权配置,合理利用司法资源是中国司法改革的目标。准确界定“认罪”的基本含义,规范并简化其程序具有重要意义。程序规范要广泛吸收参与主体,完善程序启动和协商机制,实现多渠道分流案件,并建立有效的运行制度,以保证简化程序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刑事诉讼 审判程序 司法制度
陈志君 陶建军 范小云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国内会议
浙江绍兴
中文
359-366
200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刑事诉讼 审判程序 司法制度
陈志君 陶建军 范小云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国内会议
浙江绍兴
中文
359-366
200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