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与人权保障

  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在实现刑事程序效率价值,实现公正目标,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方面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与人权保障存在一定的冲突。在建立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制度的同时,迫切需要建立庭前证据开示制度、实行普通的强制辩护制度,同时应明确法律后果,并赋予公诉机关求刑权。

刑事诉讼 普通程序简化审 人权保障

方海明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国内会议

认罪案件程序改革国际研讨会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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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476

200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