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法律服务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律师法》修改的回应

  自改革丌放以来,我国的法律服务体制经过三十年的恢复和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然而,法律服务体制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于法律服务在契约性和公益性上如何侧重,法律服务供给主体的多种类型以后如何抉择,法律服务市场化的规范,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最新修改的律师法作出了相应的回应。然而还有一些问题悬而未决,如律师和公证员以外的法律服务主体何去何从?如何加强地方政府对于法律援助的财政责任?其他相关法律何时修改予以支持和配套?本文将从以上几方面对我国法律服务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法律服务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一些参考。

法律服务 体制改革 律师法

冉井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三届法律职业高层论坛暨法律服务体制改革与律师职业道德国际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59-167

2007-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