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验性案件:公益律师的行动逻辑与理论

  对公益诉讼的研究目前还处在初级阶段,说它在萌芽状态中或许更为恰当。不过,萌芽这个词一定要有种子作为先决条件,而种子就已经包含了大树的全部要素,就这一点而言就值得欣慰。我们需要承认,公益诉讼的实践活动已经先于对它的理论探讨,正是在这一伟大的社会实验工程已经启动的情况下才出现了理论上的需求。在本文中,通过对公益律师、实验性案件、社会契约、善等基础概念的分析,试图强化对公益诉讼性质和功能的理解。理论是观念的体系化,任何人都对某一个事物都有自己的意见以及相应的认识体系,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和体系化也是如此。既然我们无法改变公益诉讼的实践行为,接下来就是如何更好地描述它、认识它和理解它。

公益律师 公益诉讼 公众利益 试验性案件

贺海仁

北京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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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法律职业高层论坛暨法律服务体制改革与律师职业道德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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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