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英国法律服务规制体制的变革--以2007年《法律服务法》为中心

  构建一个良好健全的法律服务规制体系,对于维持法律职业的繁荣,保证公众对法治的信赖,保障法律服务消费者的利益,意义重大。改革丌放以来,中国的法律服务业发展迅速,法律服务的规制体系也逐步建立,但从总体上看,尚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法律服务业的需要。英国新近通过的2007年《法律服务法》,其主要内容包括设立了一个独立监督机构的法律服务理事会,使得公共规制和职业团体规制之间的权力配置更为合理;设立了独立的法律申诉局,致力于为法律服务市场中的消费者提供一个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引入了可择事务结构,允许非法律人投资者和管理人进行法律服务市场,以增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这些内容对于中国改革法律规制体系,合理配置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规制权力,促进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具有借鉴价值。

法律服务 规制体系 法律职业 体制变革

李洪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三届法律职业高层论坛暨法律服务体制改革与律师职业道德国际研讨会

北京

中文

327-348

2007-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