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能力、模仿能力与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执行成本--论TRIPS条件下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侵权的必然性
TRIPS要求所有WTO成员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达到一个最低标准,这使得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提高它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已有研究表明,这对落后国家的经济福利是不利的。本文进一步显示,知识产权保护与一国的创新能力和模仿能力相关,在创新能力较弱的时候就对知识产权实施较强的保护,会使政府执行保护的成本很高,导致中国这样发展较快而经济还相对落后的国家必然出现知识产权侵权现象。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保护 激励机制 发展中国家
尹翔硕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128-136
2007-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