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法律程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刑事诉讼结构
文章概述了西方法治国刑法与刑事诉讼制度公平性的缺失,并从侦查程序的警察化、侦查程序的情报话、主要审判功能程序的功能丧失以及事实上被取消的主要审判程序几方面加以说明。指出,可以发展出一种既能有效对抗现代的犯罪形式,又可顾及法治国原则的现代诉讼程序结构,通过请求宪法法院对立法作出明确的指示,以期完成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
刑事诉讼制度 审判程序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西方法治国家
Bernd Schünemann 贝尔德·舒奈曼 王秀梅
Vniversity of Germany 德国慕尼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81-204
2007-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