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5款与加拿大的上诉权
本文将以加拿大为背景考察《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4条第5款。通过刑事上诉程序实现对定罪和判决进行审查的权利在加拿大建立得较为完善。作者将提供一个有关加拿大刑事上诉权的概况,包括引起上诉的方法和条件以及上诉法院的权力等。在介绍了上诉制度的结构概况后,作者将考察有关加拿大上诉程序的三个具体方面:上诉中的法律援助权利;以合理的判决进行上诉的权利;首席检察官在刑事上诉程序中的角色。
刑事上诉权 法律援助权利 首席检察官 加拿大法律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Ursula Botz 乌苏拉·宝兹 赵一
Crown Counsel, Criminal Appeals & Special ProsecutionsCriminal Justice Branch, Ministry of Attorney 加拿大哥伦比亚省检察厅刑诉与特殊起诉处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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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332
2007-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